近年来,我国化学品罐区多次发生泄漏、火灾或爆炸事故。而今年以来,全国已发生10起危化品和化工较大事故,其中多起事故都与化学品罐区有关,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。7月11日,国家安监总局发出通知,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,同时启动为期半年的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,确保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。
罐区事故多亟待强监管
据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副司长孙广宇介绍,屡次发生的化学品罐区泄漏、火灾或爆炸事故,暴露出部分企业化学品罐区在监测监控、设备设施管理、日常运行、特殊作业管理、承包商管理、安全设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这些问题已成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软肋。最典型的是中石油大连油库,近年来连续发生多起爆炸火灾事故。
为尽快遏制化学品罐区事故多发态势,有效降低罐区安全风险,去年,国务院安委办组织开展了石油库等安全专项检查,重点检查了石油库是否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、防泄漏和防腐蚀措施、仪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、电气系统、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以及紧急状况下防止环境污染措施落实情况等,排查出一批重大安全隐患,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。
此次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通知要求,有关化工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,强化化学品罐区生产运行管理、特殊作业管理、设备设施管理等,并进一步强化罐区源头管控,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。
补短板应注重针对性
孙广宇指出,针对当前我国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短板,要着力强化罐区安全生产的技术防控措施和人员操作规程,增强针对性。
在此次安监总局的通知中,明确了大型、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阀;立即暂停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,经安全论证合格后方可投用;严禁以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,严禁对未经清洗置换的储罐进行动火作业;加强储罐区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,确保掌握岗位安全风险和操作规程;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储罐区进行设计复核,按照有关标准规范,完善设备设施;可燃液体储罐要按单罐单堤的要求设置防火堤或防火隔堤。
孙广宇指出,一系列具体措施的落实,将大大改善我国化学品罐区的安全现状。
整治须严格按规定进行
安监总局通知指出,7月至12月,全国要集中开展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,确保各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。各有关企业和地区要根据具体要求,结合本企业实际,进一步细化措施,进行集中排查整治。对此,有关专家表示,鉴于化学品罐区的特殊性与高危性,整治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、规范进行,不得有丝毫马虎。